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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局对彭水县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开展监督检查
发布时间: 2024-05-31 11:32:16

5月21日至24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重庆局组织监察人员对彭水县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开展了监督检查。

检查组事前制定了工作方案,并按照方案计划分2周对彭水县9座地下矿山开展了抽查检查,验证属地矿山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同时查阅了彭水县委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履职资料,对彭水县推进落实“两办”《意见》、国务院安委会《硬措施》及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情况进行了督导,对矿山安全监管执法、复工复产验收、汛期安全风险防范等工作进行了重点检查。

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向彭水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涉矿乡镇街道及受检矿山企业的负责人反馈了检查情况。

会上,检查组对彭水县近年来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指出存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还不彻底、监管执法效能还有待提高等突出问题。

检查组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两办”《意见》及重庆市实施意见、国务院安委会《硬措施》、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及市安委会非煤矿山子方案,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领导责任和属地矿山安全监管责任;要认真谋划矿山安全高质量发展,统筹做好矿山产业发展规划,优化产业布局,实施“三个一批”,下好矿山安全发展布局“先手棋”;要进一步加强矿山监管能力建设,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业监管人员,大力提高监管执法人员专业素养,不断提升监管质效;要进一步推动矿山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督促企业紧盯采矿、运输、爆破、排水等重点环节,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救援建设,牢固树立依法办矿管矿意识;要督促企业全面整改隐患,特别是重大事故隐患要挂牌督办,依法依规处理处罚,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不予验收;要强化汛期管理,严格落实“叫应”机制,坚决做到紧急情况停产撤人,确保矿山安全度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