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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局对酉阳县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开展监督检查
发布时间: 2024-04-30 14:09:23

4月21日至26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重庆局组织监察人员对酉阳县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开展了监督检查。

检查组按照工作方案,查阅了酉阳县委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履职资料,对酉阳县推进落实“两办”《意见》、国务院安委会《硬措施》及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情况进行了督导,对矿山安全监管执法、复工复产验收、汛期安全风险防范、尾矿库闭库销号等工作进行了重点检查,并抽查检查了5处地下矿山、2处露天矿山和1座尾矿库,验证属地矿山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召集酉阳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涉矿乡镇街道及受检矿山企业的负责人召开了检查情况通报会。

会上,检查组对酉阳县近年来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指出存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还不彻底、监管执法效能还有待提高等突出问题。

检查组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两办”《意见》及重庆市实施意见、国务院安委会《硬措施》、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及市安委会非煤矿山子方案,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领导责任和属地矿山安全监管责任;要认真谋划矿山安全高质量发展,加快推动矿山企业转型升级,强化科技赋能,加快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步伐,全力打造安全绿色智慧矿山;要严把复工复产验收关口,开展复工复产“回头看”检查,对主要负责人“3个首责”不落实、安全防范“7个到位”走形式的一律推倒重来;要督促企业全面整改隐患,严标准严要求,特别是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矿山企业要挂牌督办,依法依规处理处罚,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不予验收;要进一步加强矿山监管能力建设,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业监管人员,并大力提高监管执法人员专业素养,不断提升监管质效;要进一步推进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落地见效,对重大事故隐患反复出现、屡改屡犯的,要严肃追究实际控制人责任,倒查上级公司负责人责任;要进一步推动矿山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督促企业紧盯采矿、运输、爆破、边坡、排水等重点环节,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救援建设,依法办矿管矿;要强化汛期管理,严格落实“叫应”机制,坚决做到紧急情况停产撤人,确保矿山安全度汛。(执法处  黄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