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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局推动建立市级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监察协调联动“五项制度”
发布时间: 2023-07-14 14:28:50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发挥国家监察与地方监管工作合力,及时研究解决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重大问题,有效促进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近日,重庆局主动协调市应急管理局,推动建立了市级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监察协调联动“五项制度”。

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规定两局每半年召开一次监管监察联席会,研究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应急管理部、国家矿山安监局及重庆市委、市政府关于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分析预判非煤矿山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行动,协调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等。

二是建立联合检查制度。规定两局每年至少联合开展一次执法检查,对监管乏力、问题较多、重点工作推动缓慢的区县,由两局联合约谈或提请市安委办约谈,视情况严重程度还可向市政府报告,努力推动解决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区域性问题、系统性问题。

三是建立信息共享制度。规定两局每季度共享1次非煤矿山基本情况、监管监察计划实施、重大隐患查处、典型违法违规行为、生产安全事故、监督检查区县监管工作等信息。

对因存在具有现实危险性的重大安全风险而被责令停止作业,被举报涉嫌越界开采、瞒报谎报事故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被其他部门暂扣相关证照或责令停止作业等重要信息,两局应及时共享。

四是建立工作联动制度。规定两局联合安排部署党中央、国务院、应急管理部、国家矿山安监局和重庆市委、市政府部署安排的重点工作、重大行动、重点专项整治,联合印发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文件、事故案例警示信息,联合转发上级有关文件,联合开展涉矿区县、乡镇分管负责人、部门监管人员以及矿山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有关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培训,联合开展非煤矿山有关安全文化宣传活动、应急演练以及其他有关活动,联合通报约谈,联合曝光属地监管责任悬空、重大涉险事故、重大责任事故、重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典型案例,联合约谈事故多发的区县相关部门和发生事故的矿山企业等。

五是建立重大事项联合通报督办制度。对涉矿区县政府和相关部门落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不力、区域性及系统性重大隐患突出、一年内连续发生2起及以上一般事故或1起较大事故的区县,联合提请以市安委会名义对相关区县政府实施通报督办。根据需要,两局可适时向市政府联合报告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